企业名称:四川华昱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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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响钢结构建筑的整体结构安全。安装后的钢柱高度尺寸或相对位置(±)标高尺寸超差,使各柱总高度、牛腿处的高度偏差数值不一致。产生原因有:基础标高不正确或产生偏差。钢柱制作阶段的长度尺寸存在超差。或安装时对基础标高调整、处理时,没有与钢柱实际长度(高度)结合进行,均会造成安装后的钢柱高度尺寸或标高尺寸产生正超差或负超差。由于超差,造成与它连接的构件安装、调整困难,矫正难度很大,费工费时,有时校正过程中还会对构件造成损坏。
预防措施:
(1)基础施工时,应严格控制标高尺寸,保证标高准确。对基础上表面标高尺寸,应结合钢柱的实际长度或牛腿支承面的标高尺寸进行调整处理,使安装后和钢柱的高度、标高尺寸达到一致。
(2)钢柱在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长度尺寸(包括控制设计规定的总长度及各位置的长度尺寸、控制在允许正负偏差范围内的长度尺寸和不允许产生的正超差值)和无接点的钢柱全长和牛腿处的尺寸正确,后者可采取先焊柱身,柱底座板和柱头板暂不焊,一旦出现超差时,在焊柱的底座板或上端柱头板前进行调整,最后焊接柱底座板和柱头板。